### 回答开始
- **对比文件名称**:2014-07-02_CN103907051A_发明公开_CN103907051A 光学显示设备的生产系统以及生产方法
- **目标专利名称**:1663用于切割偏光板的方法以及使用该方法切割的偏光板 CN106687249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专业专利分析模型(GPT-4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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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第一栏: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第二栏:对比文件原文引用(附段落编号) | 第三栏: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中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也未提及任何关于激光束形状的几何参数。仅在第[0062]段提到“第二切割装置16例如是CO2激光切割机”,但未描述光束形状。 | 目标专利明确要求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并强调通过椭圆形状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来改善切割质量。对比文件中仅提及使用CO2激光切割机进行切割,但未公开任何关于激光束形状的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合理推断出激光束需采用椭圆形状,因此本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椭圆形状的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04]段提到“用激光切割光学构件片FX的情况下,例如将激光切割的起点pt1设定在显示区域P4的一个长边的延长线上”,但未涉及光束长轴方向与切割方向的关系。 | 该特征建立在特征A的基础上,由于特征A未公开,本特征同样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椭圆光束长轴与切割方向的平行关系,也未隐含任何相关教导。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椭圆形状具有1:0.6至1:0.4的长轴对短轴的比率<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椭圆形状的轴比率。 | 该特征是对椭圆形状的具体限定,对比文件未公开椭圆光束的存在,更未涉及其轴比率,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激光束具有100毫米/秒至1,000毫米/秒的切割速度<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具体的激光切割速度数值。 | 目标专利限定了激光束的切割速度范围,以优化切割质量并减少热影响。对比文件描述激光切割工艺时,未提供切割速度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得出具体速度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激光束具有在5mJ至7mJ的范围内的脉冲能量<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激光脉冲能量数值。 | 目标专利限定脉冲能量范围以控制切割效果。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激光能量参数,无法直接或合理推导出该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偏光板包括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作为光学膜<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82]-[0085]段描述了光学构件片可为偏振膜、相位差膜等,但未指定环烯烃材料。第[0085]段提及“层压脱模膜或保护膜”,但整体未涉及光学膜的具体材质类型。 | 目标专利特别指出基于环烯烃的薄膜(COP)作为光学膜,以解决激光吸收波长不同导致的切割问题。对比文件中光学构件片仅泛泛描述为偏振膜等,未提及环烯烃材料,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由对比文件得出必须使用环烯烃薄膜,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切割方向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相同的方向或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垂直的方向<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46]段提及液晶面板的输送方向,但未涉及偏光板的拉伸方向与切割方向的关系。第[0062]段描述“沿显示区域P4的外周缘环形地切割”,但未给出切割方向与膜拉伸方向的对应关系。 | 目标专利的切割方向选择基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以控制锥度尺寸。对比文件仅涉及切割路径(沿显示区域外周),未提及偏光板拉伸方向概念,也未暗示切割方向需与拉伸方向平行或垂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在所述偏光板的切割表面上形成的锥度具有80微米至120微米的尺寸<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切割表面锥度尺寸的任何数值或范围。 | 该特征是对切割质量的具体量化指标。对比文件仅在[0097]段提到“光学构件片FX的切割端t由于热变形产生膨胀或起伏”,但未测量或限定锥度尺寸,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激光为CO2激光或UV激光<br><br>**判断:直接公开**(CO2激光被明确公开,UV激光未公开,但由于是“或”关系,CO2激光的公开即满足该特征) | 第[0062]段明确记载:“第二切割装置16例如是CO2激光切割机”。 |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使用CO2激光进行切割。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I为“CO2激光或UV激光”,二者择一即可,因此对比文件公开的CO2激光直接覆盖了该特征。UV激光虽未公开,但特征I因CO2激光的公开而被视为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UV激光具有300纳米至400纳米的波长<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UV激光,更未涉及UV激光的波长范围。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UV激光相关技术,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CO2激光具有9.0微米至10.9微米的振荡波长<br><br>**判断:隐含公开** | 第[0062]段公开“CO2激光切割机”,但未指明具体波长。 | 本领域公知,CO2激光的典型振荡波长范围在9.0μm至10.9μm之间(例如10.6μm、9.4μm等)。对比文件虽然未明确数值,但通过公开“CO2激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其波长必然落入该公知范围。根据极其宽松的隐含公开标准,应视为隐含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L**:其中,使用激光切割偏光板通过单一切割系统或多重切割系统执行<br><br>**判断: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2]段描述第二切割装置16进行“环形地切割”,第[0113]段描述第一切割装置13’沿规定路线“环形地切割”,这些切割通常由一次激光扫描完成(单一切割系统)。 | 对比文件中的激光切割装置(如第二切割装置16)在实施时,是通过一次激光扫描沿闭合轮廓完成切割的,这实质上属于单一切割系统。虽然未使用术语“单一切割系统”,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其操作方式即为单次切割完成,因此隐含公开了该特征。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基于环烯烃的薄膜具有10微米至80微米的厚度<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也未涉及任何光学膜的具体厚度范围。 | 该特征依赖于特征F(环烯烃薄膜),而特征F未公开,故本特征同样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偏光板具有50微米至250微米的厚度<br><br>**判断:未公开**(既非直接公开,也非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偏光板的整体厚度范围。 | 目标专利限定了偏光板的总厚度以优化切割效果。对比文件未公开偏光板厚度,也无法合理推导,因此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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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代码
根据上述判断,对比文件直接公开的技术特征为:
- **技术特征I**(CO2激光)
对比文件隐含公开的技术特征为:
- **技术特征K**(CO2激光波长范围)
- **技术特征L**(单一切割系统)
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对应代码:<<<I>>>、<<<k>>>、<<<l>>>。
<<<I>>><<<k>>><<<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