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3-11-28_US2013315163A_发明申请_US20130315163A1 FREQUENCY DOMAIN DUPLICATION IN A LONG-RANGE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目标专利名称:1647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发送和接收设备及方法 CN10646446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该数据发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05]:“一种在通信设备中实现的用于生成要在基本服务集(BSS)信道中发送的正交频分复用(OFDM)信号的方法……”;[0063]:“通信设备实施方法600,用于生成要在BSS信道中发送的OFDM信号……”;[0066]:“生成重复模式数据单元”;[0071]:“传输生成的重复模式数据单元”。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一种数据发送方法,该方法包括生成OFDM信号并发送的步骤,与目标专利方法的前序部分实质相同。该方法由通信设备(如STA)执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确定其包含数据发送的基本步骤(生成、处理、发送)。因此,技术特征A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使用正交频分多址OFDMA方案将发送信号发送到接入点AP**<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05]等全文均未提及OFDMA,仅涉及OFDM传输和频率重复(duplicate mode)。 | 对比文件的技术主题是频率域重复以增强覆盖,未涉及多址接入或子载波分配。没有公开或暗示使用OFDMA方案向AP发送信号,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合理推断出OFDMA方案。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发送信号包括作为所述OFDMA方案的子载波分配的基础的一个或更多个音调单元**<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38]-[0044]描述了2MHz、4MHz、8MHz等数据单元的音调映射(tone map),这些映射定义了子载波(即音调)的位置,但未将之定义为OFDMA中子载波分配的基础单元。 | 对比文件中的音调映射是针对整个信道带宽的数据单元设计的,目的是支持频率重复模式,而非用于OFDMA将子载波分配给不同用户。没有公开“音调单元”作为OFDMA分配基础的概念,也不构成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其中通过不同数量的音调来限定多种类型的音调单元**<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38]-[0044]公开了不同带宽的数据单元(2MHz、4MHz、8MHz),各有不同的音调数量(例如2MHz有52个数据音调+4个导频音等),但这不是目标专利中作为OFDMA分配单位的多种音调单元。 | 对比文件对不同带宽数据单元的音调配置进行了描述,但这些单元是完整的传输信号,而非OFDMA框架下可独立分配的最小资源单位。没有公开“音调单元”作为多种类型的分配基础,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由此推理出目标专利限定的多种音调单元。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音调单元包括由26个音调构成的第一音调单元和/或由52个音调构成的第二音调单元**<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38]的2MHz数据单元包含52个数据音调和4个导频音,总有效音调56个;[0073]提及1MHz低带宽模式使用32点IFFT,但未明确26音调单元。 | 对比文件没有定义26音调或52音调单元。其2MHz单元虽有52个数据音调,但加上导频、DC、保护音后总数不为52,且未以26或52音调作为分配单元。因此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F:其中由所述26个音调构成的所述第一音调单元插入有两个导频音**<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38]提到2MHz数据单元有2个低侧导频音和2个高侧导频音(共4个),但未涉及26音调单元。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26音调单元,更未涉及其中导频音的数目。虽然存在4个导频音的配置,但无26音调单元及2个导频音的内容。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插入在所述第二音调单元中的多个导频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对齐**<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38]-[0044]描述了不同数据单元的音调映射,但未涉及导频位置对齐或相对关系。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第一音调单元和第二音调单元,也没有公开任何关于导频位置对齐的概念。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得到提示或推理。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所述多个导频音的数目为4**<br>(在权利要求上下文中指第二音调单元导频数为4)<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038]明确记载2MHz数据单元包含2个低侧导频音和2个高侧导频音,总计4个导频音。 | 尽管对比文件公开了4个导频音,但未将其关联至第二音调单元(52音调单元)。目标专利中4个导频音是作为52音调单元的特征,而对比文件没有52音调单元的概念,也未将其用于OFDMA。因此该特征未以相同方式公开,缺乏对比基础,故不认可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包括2个第一音调单元**<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第一音调单元(26音调)或第二音调单元(52音调),更未提及后者包含两个前者。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种层级划分关系。其将2MHz单元作为一个整体,未拆分成两个更小的单元。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音调单元包括导频音,并且所述第二音调单元的导频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的导频音的位置对齐**<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第一、第二音调单元导频位置对齐的内容。 | 与特征G类似,对比文件中不存在这种对齐关系的描述或暗示。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的所述导频音的位置索引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的所述导频音的位置索引相同**<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导频音的具体位置索引,如26音调单元导频在索引7和20。 | 对比文件没有定义音调单元的索引体系,也没有公开导频音的具体位置。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包括4个导频音,并且所述4个导频音的位置索引与2个第一音调单元的4个导频音的位置索引相同**<br>《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音调单元及其导频索引,也没有公开第二音调单元及其索引对齐关系。 | 该特征涉及具体的索引相同关系,对比文件无任何记载或暗示。故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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